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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昆带队赴河南、安徽两省学习考察 营商环境、预算审查监督立法工作

日期: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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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推进特色精细立法,提高《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青海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立法质量,4月11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海昆带领省人大财经委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组成的学习考察组,赴河南省、安徽省学习考察营商环境、预算审查监督立法经验。
  学习考察组通过座谈交流,听取了两省关于营商环境、预算审查监督立法主要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法规实施等情况介绍,交流探讨了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地考察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封市市民之家、自贸区展示厅、综合服务中心和芜湖市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创新馆等。
  学习考察组认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两省在营商环境立法中将“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规章,在优化市场、政务、法治环境上各有侧重、各有特色、各有亮点,特别是河南省由人大主导立法,对市场主体最为关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创造性地对各级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在办案中如何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人身权、财产权作出详细规定,值得我省学习借鉴。两省在预算审查监督立法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重大改革举措,在预算拓展改革、审计工作监督、国资监督方面的经验做法值得我省学习借鉴。
  下一步,省人大财经委将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借鉴外省立法经验,将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吸纳转化到我省的条例草案中,为优化营商环境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