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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接待来访群众

日期: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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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是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桑杰接待了来访群众,常委会副秘书长满晓鸿,信访处全体成员参加了接访工作,同时邀请同一律师事务所马福祥律师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当天上午,桑杰副主任接待了来自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解放路266—52号居民王修贤和平安县水务局退休职工樊永红等2名上访群众,2件上访事项。在接待来访群众过程中,桑杰副主任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详细听取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仔细查看上访材料,详细询问群众诉求的每一处细节、关键点和疑惑点,同时征求了律师的意见,针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释答复,对上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信访处认真做好交办工作,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努力使上访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得到解决上访人对领导的答复表示满意。

接访结束后,桑杰副主任说:目前出现的所谓“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等越级上访问题,不仅扰乱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消耗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分析其成因,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对于上访人来讲,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信“多”不信“少”。对解决问题一方来讲,面对上访主要存在“怕”、“推”、“拖”、“压”和“花”五类误区。二是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缺陷。存在信访工作功能定位不准,对上访活动缺少规范,信访考核机制不合理等体制机制缺陷。三是某些政策制订及实施存在问题。体现在某些政策制定不够科学,政策宣传不够,群众不理解,基层随意曲解政策或变相突破政策等。

桑杰副主任指出,大量越级上访的出现,不仅导致矛盾纠纷被上交,财力物力被消耗,更直接使政府威信受到损害,司法独立受到冲击,严重影响了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化进程。第一、要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提高基层信访工作的威信度。一是要从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入手,逐步推进依法治访的法制体系建设。二是要依法对两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方面依法规范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另一方面,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上访,三是要加大法制观念教育力度,增强信访工作人员依法有效办访和群众依法有序信访的自觉性。第二、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窗口”建设,实行“阳光信访”,提高信访工作的诚信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提高基层信访工作的敏锐度。实行定期报告、定期排查,确保信访重心前移。第四、要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提高信访工作的亲和度。不要一味地采取围、追、堵、截的办法去压制,这样不但越级上访降不下来,而且还会把自己推到群众的对立面。第五、要进一步规范秩序,制定无理上访认定办法。实践中上访人滥用上访现象十分普遍,迫切需要明确信访终结的内容,将信访终结程序细化。应明确无理上访的认定办法和标准,加大对无理上访的依法处置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