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意见43件(含3件作为建议处理的议案)。西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高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为提高建议、意见办理质量,西区政府制定新的举措,采取五项制度规范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城西区人民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法》规定,将办理工作与各部门年终考核相结合,综合衡量,体现奖优罚劣。二是认真落实分级办理负责制。区政府各副区长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部门的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具体承办人办理。三是建立办理工作三签字制度。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完成办理工作后,必须实行“三签字”制度,即办理结果由具体承办人签字后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区政府主管区长核准签字,最后交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答复。四是建立办理工作见面制。为落实承办单位同代表见面沟通,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见面征询意见表》,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将办理结果反馈代表的同时,对见面征询情况详细记录,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及时进行整改,直至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五是严格办理时限。区政府对代表建议、意见,按照所提事项的复杂性和程序性,依法逐一确定了办理时限,并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完成办理工作,无故延期或误办的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力争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进一步拓宽政府工作思路,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切实解决一些涉及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一些好事、实事,努力做到有诺必践、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