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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三项规则保障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青海人大网 www.qhrd.gov.cn 发布 时间:2009-11-13浏览字体:【大

       为进一步规范常委会工作,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互助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全县实际,结合工作实践,研究制定了《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规则》和《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查(察)”工作规则》,经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到县政府及其各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各乡镇人大施行。
       三项规则的出台,切合科学发展的需要,为全力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常委会监督实效,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互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辑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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